最高可罚500万元!湖南多地严厉打击哄抬食盐价格等违法行为

来源:湖南日报 时间:2023-08-27 18: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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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入海洋的影响,目前,食盐等相关商品市场价格出现异动。为了打消市民的顾虑,湖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进口食品相关规定,加强食盐价格监测,强化分析预警。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规范食盐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近日,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规范食盐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各食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禁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食盐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全文如下: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食盐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2.不得借机大幅提高食盐的销售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强制搭售商品或收取不合理费用,变相大幅度提高食盐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食盐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3.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长沙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食盐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通过拨打电话12345、1231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维护食盐安全 株洲市监从严从速开展食盐价格巡查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食盐价格监督管理,规范食盐市场价格,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8月25日,株洲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出动干部626人次,对辖区内780家连锁商超、农贸市场、便利店开展食盐价格巡查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深入重点区域,均未发现食盐涨价等问题。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宣讲价格政策、提醒告诫等形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价格行为。执法人员要求各经营者不得囤积居奇,不得串通涨价,不得散布涨价谣言,不得哄抬物价,不得使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手段实施价格欺诈。从目前检查情况来看,各经营者能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食盐价格稳定,市场价格秩序良好。但由于市民从众心理抢购,部分商铺货源紧张,商家在积极备货,大中型超市仓库货源较为充足。接下来,株洲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食盐价格的监测检查力度,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妥善处理价格纠纷,有效防范和稳妥处置价格突发事件。广大消费者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湘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盐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8月25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盐市场价格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到雪天盐业集团湘西自治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佳惠超市、康普达超市等重点场所,详细了解食盐储备、销量以及价格等情况,并在检查中向经营者发放《提醒告诫书》,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经营者要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借机大幅提高食盐销售价格,要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确保市场经营活动规范有序。截至目前,湘西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73人次,检查盐业公司、大中小型超市、商店等261户次,发放提醒告诫书300余份,并对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进行现场指导,责令改正3起。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加强食盐价格监测,强化分析预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做好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置工作,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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